考试指南

目录

报名条件

  初级经济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