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指南

目录

考试科目

  根据人事部、民政部文件《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如下:《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注意,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