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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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中级统计师报名条件,详情如下:

  1.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报名点进行报名。

  3.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的年底。

  4.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